科目代码:912 科目名字:建筑设计
1、总体需要
《建筑设计》招生考试是为招收建筑学硕士生而推行的选拔性考试;其指导思想是 有益于选拔具备扎实的理论入门知识和拥有肯定实践技能的高素质人才。需要考生可以 系统地学会建筑设计原理与建筑设计的基本定义、基本理论、基本办法和拥有综合运用 所学常识剖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察要素
1. 总平面设计
2. 功能与空间配置
3. 交通流线设计
4. 结构选型与布置
5. 建筑形态设计
6. 迅速设计表达
7. 设计思路图形解析
3、考试形式准时间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考生依据设计需要自备工具:1-画板类,2-笔类,3-刀具类,4-颜料类,5-辅助工具类。
4、试题结构与题型
试题满分 150 分,包括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成效图、设计思路图形解析、 设计说明、经济指标等内容。
设计对象一般为中小型建筑,规模一般低于 3000 ㎡。
设计表达深度参照定义策略深度。 设计成就用 1 张 A2 图纸表达。
5、主要参考书目
无指定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