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免考的对象
免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与自考毕业生考试报名自考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2、考试报名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考试报名自考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考试报名自考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字和需要相同(或高于自学考试)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考试报名相近专业或自学考试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可以超越一半,自考毕业生考试报名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一模一样的课程。3、考试报名高中一年级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考试报名自考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考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一模一样的课程。4、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入门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习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5、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
(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习英语4、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习英语4、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习英语4、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习英语4、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
(三)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四)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软件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五)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七)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课程。(八)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九)持大学习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应与毕业学校一致。已获得会计师证的考生可免考财务与会计(专科段)(专业代号5020297)中的“27872会计基础”(6学分)、“27873经济法概论”(5学分)和“30148会计电算化(实践)”(6学分)等三门课程。
6、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一)外语免考的学位授与说明。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与学士学位(凭大学习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大学习英语4、六级成绩报告单免考外语的考生是不是授与学士学位,由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决定)。
(二)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是在军队服役期间参加考试。(三)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需要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不然一律不予认同。
7、普通高校结业生、肄业生有关课程免考凡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或肄业生,考试报名自考专科或本科专业,可以用在原高校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免考自考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字及需要相同或比原专业需要较低的课程。但免考课程不能超越所报专业课程计划规定课程的一半。
8、纪律需要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严肃处置,情节紧急的还将取消其自考资格和已获得的历次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