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考对象
拟在陕西外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并申办毕业证书的西安在籍考生,须办理合格课程转出。2、转考(转出)时间及现场确认地址
网上提交转出申请时间:1月1日——1月31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月份每周2、三
现场确认地址:西安碑林区文静南路194号3、转出需要
1.考生须获得转入地考籍,且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转出手续。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
3.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4.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6.在转入手续办理完结之前,我省维持考生在籍状况。
4、转出步骤1.考生在规定日期内登录陕西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点击“转入转出”窗口,填写转出信息,确定无误后提交本人转出申请,并在规定日期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西安教育考试中心自学考试部业务办理窗口,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自学考试部出具的《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西安教育考试中心自学考试部对考生提交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考籍管理软件,同时打印《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由转考考生签字确认、自学考试部经办人签名,加盖印章存档。3.转出考生应准时在陕西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看本人转考信息,转出成功后,须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市级)考办,按需要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1.高等教育自考电子转考,考生需要进行两次现场确认:转出地现场确认,转入地现场确认。完成两次转考确认手续者,适才完成转考步骤。
2.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准时履行有关转考确认手续者,按本人主动舍弃转考处置,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欲再办理转考手续,须下一次重新履行转考程序。3.在电子转考过程中,考生对本人转考信息负责。因转考信息错误或不同致使的后果自负。
4.西安教育考试中心自考转考咨询电话:029—8781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