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登记
2019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登记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址:
市区县 | 准考证号 前四位 |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 现场提交材料地址 | 联系电话 |
金华区 | 0701 | 5月21—22日8:30--12:00 13:30--17:00 | 金华丹溪路517号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 82469621 82471652 |
武义 | 0723 | 5月21日 | 武义县北岭新区川北路1号 | 87643369 |
浦江 | 0726 | 5月21日 | 浦江县平七路1号(2号楼三楼) | 84135562 |
磐安 | 0727 | 5月21日 | 磐安县安文镇上后埂66号 | 84662828 |
兰溪 | 0781 | 5月21日 | 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333号教育局五楼西侧502室 | 88849552 |
东阳 | 0783 | 5月21日 | 东阳市汉宁西路252号(教师进修学校东二楼招生考试中心) | 86623590 |
永康 | 0784 | 5月21日 | 永康市金马路501号九号楼招生办办公室 | 86460282 |
义乌 | 1101 | 5月21日 | 义乌市城北路J 180号 | 89978215 |
3、提交材料
1.浙江高等教育自考免考申请表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免考登记表》。
2.课程成绩档案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考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档案。成绩档案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字、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查看并打印),有效期三个月以上。尚未电子注册的文凭,须办理学历认证后上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考生。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递交毕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肄业或退学生,请提供学历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不是承认学历的有关材料原件。
5.部分用证书课程顶替自考专业课程的专业,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考生)。
4、其他说明
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结果反馈: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学考试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将来登录自考信息网(zk.zjzs.net)查看审批确认结果。
3.除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认证材料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4.网上登记结束后,没有进行网上登记考生,只能在下半年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现场提交材料手续。已经网上登记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考材料者,视作舍弃本次免考申请处置。
[附件下载]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规定.doc
[附件下载]2019年上半年浙江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