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的公告》 精神,规范自考专业设置,依据我省实质状况,对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进行相应调整,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为保证专业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本次专业调整仅限专业代码和专业名字调整,专业计划和主考院校均不做调整.2、自2019年3月1日起,原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不再接收新考生考试报名,新、老考生均须根据调整后的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办理考试报名手续,根据原专业计划选择考试报名课程。考试报名合并专业的新考生可自行选择合并前的专业计划考试报名。待全国自学考试专业规范公布后,再进行有关专业计划的调整和课程顶替。
3、 2019年1月1日将来申请毕业的考生,全省统一根据调整后的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办理毕业证书.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专业调整过渡期间,如考生个人申请,也可以按原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申请办理毕业证0.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原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毕业证书。4、为达成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与国家继续教育专业目录协调统一,有益于考生以后的升学就业,建议考生按调整后的专业名字和专业代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请各单位收到本公告后,准时向县考试机构、考生广泛宣传,加大业务交流、协调,妥善安排此次专业调整事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本次专业调整的顺利推行。
附件:1.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新旧专业对照表
2.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新旧专业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