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资格
1.基本需要
考生符合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需要,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
2.名单确定
复试工作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水平的基础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各专业根据130%差额比率确定复试名单。
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率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确定复试名单,一同参加复试。
复试前后,如有考生因故退出或被取消复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进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