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者应当拥有以下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8年3月21日之前,1980年3月21日之后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以《招考职位表》中需要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国宪法;
4.具备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7.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拥有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考试报名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需要考试报名者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
“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委会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历程。在军团和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历程,不可以视为工作历程。
基层工作历程界定根据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历程起始时间界定的建议》(人社厅发〔2025〕59号)等文件实行。
(四)考试报名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职员,还需要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矫正视力达到0.8以上,面部没有明显斑痕,男士身高达到1.65米以上,女人身高达到1.55米以上。
(五)考试报名定向招录“项目职员”的职位,需要考试报名者需要为2025年3月21日之前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职员或在2025年3月21日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但凡到2025年3月2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入编制)员工的“项目职员”不可以再考试报名定向招录“项目职员”的职位,只能考试报名其他职位。
(六)考试报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额尔古纳市、根河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阿尔山市、扎赉特旗、科右中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四子王旗、达茂旗、白云鄂博矿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盟所属单位的职位与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确定限制户籍的上述区域境内直属单位的职位,需要考试报名者须具备考试报名职位所在盟市户籍或为该盟市生源。(不含《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员工职位表》、《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内的职位)
考试报名上述“限制户籍(生源地)”的职位与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职位、定向招录“项目职员”职位和“蒙汉兼通”职位、苏木乡镇职位与《招考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需要考生须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能: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七)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底前毕业)外,以上其他条件的获得时间需要为2025年3月21日之前。
(八)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员工(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员工)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员工(列编招聘职员);
3.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职员(含参公单位员工);
4.在公务员招考(含国家公务员考试、其他省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职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试报名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单位员工)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