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公告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考哪几科
2025年十月18日
8:30—10:00
中药学专业常识
10:40—12:10
中药学专业常识
14:30—16:00
药学专业常识
16:40—18:10
药学专业常识
2025年十月19日
8:30—10:00
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10:40—12:1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30—16:00
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16:40—18:10
药事管理与法规
广西设置14个考区,分别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崇左、来宾、贺州、玉林、百色、河池考区。各考区别别负责本市报名点的考生,考场分别设置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报名级别
应试科目
成绩管理
考全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应试职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药学专业常识
药学专业常识
免二科
药事管理与法规
应试职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注:
1.考试设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一个专业类别均包含4个考试考哪几科,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2.药学类考试考哪几科:《药学专业常识》、《药学专业常识》、《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3.中药学类考试考哪几科:《中药学专业常识》、《中药学专业常识》、《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4.《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一同考试考哪几科。
5.自2025年起,各科目试题题量调整为100题,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长调整为90分钟。
3、考试报名条件
依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有关事情的公告》、《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的函》有关规定,凡中国公民和获准在国内境内就业的外籍职员,符合报名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 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4年。
2. 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2年。
3. 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1年。
4. 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 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有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职员,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要求。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考试报名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常识、药学专业常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获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常识、中药学专业常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职员,获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拥有。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获得。
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说明。
1.学历证书的需要。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是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同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同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获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可以考试报名。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互联网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考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依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方法》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获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是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与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是第二学士学位。
2.“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需要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方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方法》和《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
在大专层次
药学类专业
中药学类专业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
药学
中药学
药学
药物制剂
中药资源与开发
现代中药技术
临床药学
藏药学
中药
药事管理
蒙药学
蒙药学
药物剖析
中药制药
维药学
药物化学
中草药栽培与鉴别
藏药学
海洋药学
3.“有关专业”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的界定,在《规范规定》、《考试方法》推行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公告》实行。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包含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有关专业,其中列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是考试报名专业需要中的“有关专业”,详见附件4。
4.“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方法规定的注册范围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水平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假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需要,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假如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考试报名条件。
5.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是指考试报名职员获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有关专业学历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职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考试报名职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未获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历程不计入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海外工作历程不计算为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的专业职位工作年限。
获得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考、远程教育等后获得的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学历考试报名的,可累计获得第一学历至考试报名年度期间的实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超越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质专业职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6.港澳台居民考试报名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参照《规范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考试报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历核验。
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核查,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同意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为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肯定时间,考试报名职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4、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职员外,其他所有考试报名职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考试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职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与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
考试报名职员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考试报名,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需要。
考试报名职员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考试报名,须承诺本人已经知道考试报名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想同意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处置;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没办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与考试报名免试科目的考试报名职员是重点核查与监管对象,须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试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法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内容拓展核查,使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法推行平时监管。
不实承诺的处置。
1.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置,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平时监管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获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置。
5、考试报名步骤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流程〉的公告》需要,考试报名职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填报时间:2025年6月30日8:00至7月十日17:00。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步骤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注册。初次考试报名职员按需要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考试报名职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健全,报名网站对考试报名职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2. 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按需要填选考试考试报名级别、考试报名专业、考试考哪几科、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环节。
3. 确认考试报名信息。考试报名职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考试报名信息。
4.选择报名办理方法。系统显示“使用告知承诺制”和“不使用告知承诺制”供考试报名职员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的考试报名职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交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或“撤回承诺”的考试报名职员,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5.上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须上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职员为:“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试报名职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没办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与考试报名免试科目的考试报名职员。
上述不相同种类型职员上传不同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材料包含:
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从事药学职位工作年限证明;
身份证件;
高级职称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6.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11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考试报名职员应准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交费环节。
全区人事考试组织机构地址及联系方法如下:
序号
核查点名字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1
南宁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南宁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南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
0771-5624161
2
柳州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柳州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0772-2828697
3
桂林人事考试中心
桂林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内
0773-2815807
4
梧州人事考试中心
梧州西堤三路11号一楼
0774-3856118
5
北海人事考试管理中心
北海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
0779-3219295
0779-3210291
6
防城港干部培训考试中心
防城港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60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三楼考试中心办公室
0770-2834805
7
钦州人事考试中心
钦州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410室
0777-5987287
8
贵港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贵港中山路349-2号院
0775-4561336
0775-4562101
9
崇左人事考试中心
崇左友谊大道2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0771-7828636
0771-7968335
10
来宾人事考试中心
来宾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
0772-4271588
11
贺州人事考试中心
贺州平安西路262号201室
0774-5136517
12
玉林人事考试院
玉林广场东路758号四楼412室
0775-2675700
0775-2680828
13
百色人才服务中心
百色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人才市场一楼
0776-2866016 0776-2866050
14
河池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河池金城江区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河池人才市场三楼
0778-2303565
在线缴费。
1.在线缴费时间:2025年6月30日8:00至7月14日17:00。考试报名职员交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缴费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报名交费时间截止后不安排补报名,不退费。
2.怎么收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经济专业等6项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怎么收费的公告》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个人每科为61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电子票据发放平台”查看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看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打印准考证
打印日期:2025年十月13日8:00至十月19日17:00。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背面严禁打印或书写任何文字、图案等。
7、应试职员需知
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能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维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同意监考职员核查。
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可在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借助“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中的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知机考作答界面和考试步骤,学会计算器等工具的用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Microsoft拼音输入法、极点五笔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
登录机考系统后,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施是不是运行正常,核对考试考哪几科、准考证号、座位号与个人信息是不是与准考证载明的内容一致。如遇设施问题、信息错误、显示异常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职员报告。
考试试题作答在计算机上进行,应试职员无须用笔和草稿纸,若携带须放至考场物品放置处,不可以带至座位。机考系统内开放计算器、记事本功能,考试机安装指定的中文输入法提供试职员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具备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施带至座位。
作答前应认真阅读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考试过程中如遇考试机问题、互联网问题等异常状况,应准时报告并听从监考职员安排。考试结束前,须确认作答结果是不是完整。
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职员可提前交卷。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知识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我们的作答信息,预防被别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题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置。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8、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1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职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看成绩。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交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有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考试报名职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考试报名信息真实性拓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试报名职员如有不真实承诺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置。
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考试报名职员,考试组织机构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的方法告知,或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名单,考试报名职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按需要提交核查所需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未接到公告或不在网上公布名单内的考试报名职员,不需提供核查材料。
9、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查看。
10、考试概要
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2025》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十1、咨询电话
在线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自治区本级人社”—“个人服务”。
附件:
1. 从事药学职位工作年限证明
2.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5年6月21日
来源:
https://www.gxpta.com.cn/ksxm/zyzglks/zyyszyzgks/yskwtz/t2902.html
有关推荐:
2025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指南
>" data_ue_src="https://ke.wangxiao.cn/courselist?sign=yaoshi" textvalue="202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优选课程 帮助冲关>>">202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优选课程 帮助冲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