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技学院2024考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已公布

点击数:335 | 发布时间:2024-11-16 | 来源:www.gdshsh.com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满足以上加分政策且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的考生,务必在3月18日16:00前通过邮件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见官方网站,邮件主题为“名字+考生编号末四位+考试报名专业名字+享受的项目+总分数”,逾期不予受理。复试资格审察时,考生还需将加分材料的原件现场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审察。

    非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但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本次不需要发送,届时请将加分材料发送至学院,各学院审察属实后上报至学校。

    依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将准时启动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请各位考生准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二级学院官方网站和“见官方网站”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一志愿初试总分加分申请

    佛山科技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4年3月14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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