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保险专业基础
1、考试性质
《保险专业基础》是2025年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科目之一。《保险专业基础》考试力求反映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特征,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评测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选拔具备进步潜力的出色人才入学,培养具备好职业道德、夯实的保险理论基础、卓越实践能力和革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保险专业人才。
2、报考条件
测试考生对保险专业基础理论、入门知识的学会和综合运用能力。
3、考试内容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
风险及其特点;风险的分类;风险管理;可保风险及其要件。
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保险的性质;保险的功能;保险有哪些用途;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点;保险产品交换的特征;商业保险与类似规范的比较;保险企业的功能。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特质;保险合同的要点;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与履行;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置。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保险的分类
保险分类的办法;保险分类的规范; 保险业务的类型。
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的运行;失火保险的特点;运输保险的特点;农业保险的特点。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分类;责任保险的特点;责任保险的承保与赔偿。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分类;人寿保险的特点及种类;年金保险的分类;意料之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团体保险及其特征。
再保险
再保险概述;比率再保险;非比率再保险。
保险经营导论
保险经营的特点;保险经营的特殊原则;保险经营环节。
保险基金及其运用
保险基金的性质与特点;保险基金的来源与构成;保险基金的运用。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
保险市场概述;保险市场的供给与需要。
保险市场推广
保险市场推广的特征;保险市场营销推广方案;保险市场推广的途径类型及利弊。
保险经营风险及其防范
保险经营风险的特点;保险经营风险的种类;保险经营风险的防范。
保险监管
保险监管目的;保险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方法;纠正与处罚手段;保险监管的内容。
4、考试方法与分值
本科目满分150分,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全国统一考试。
5、参考书目
魏华林、 林宝清主编,《保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