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需要在4月8日10:00—4月14日15:00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点击进入自学考试在线服务平台,打印自学考试准考证,学会准考证中明确的考试知识点地点,查看乘车路线,防止因交通或其他缘由影响参加考试。
有关链接:关于2019年4月辽宁高等教育自考打印考试公告单及准考证的提示2.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考生头像并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没有效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知识点,进入考试知识点和考场前,要分别同意考试管理职员和监考职员核对身份。4.考生将用答卷卡作答考试试题,需携带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橡皮与其他规定的考试工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施、书本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时,考生不能用两种颜色的笔答卷。
5.考生应认真备考,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管理。省市及区、县(市)三级考试管理部门将继续应用无线信号屏蔽器与手柄式金属探测器等设施辅助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管理;选派巡视员、监察员检查考试知识点考场组织状况;将继续使用考场电子监控录像和网上巡考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同步录像。对于违规考生,考试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严格处置;对于有紧急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考试结束后,省市及区、县(市)考试管理部门还将回放考场录像资料,查处没现场发现的违规考生。6.考生可通过市考试院公布的监督举报电话67851608(24小时),或亲自到市考试院,举报或反映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或干扰考试事件。市考试院将认真、准时核查考生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对核查属实的违规行为将严格依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