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学考试120209物业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停考】

点击数:548 | 发布时间:2025-01-18 | 来源:www.zzbaiw.com

    专业代码:120209;专业名字:物业管理

    原专业代码:020222;原专业名字:物业管理

    停考说明:自2025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该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策略考试报名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考试报名,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

    课程

    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字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

    /学分小计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高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4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5

    08118

    法律基础

    5

    6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学位课程

    35/40

    7

    02628

    管理经济学

    5

    学位课程

    8

    *06404

    物业管理国际水平标准

    5

    学位课程

    9

    00169

    房产法

    3

    10

    03291

    人际关系学

    6

    11

    *06401

    物业环境管理

    5

    12

    02378

    信息资源管理

    4

    13

    00511

    档案管理学

    6

    选考课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选考,也可从湖北自考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字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需要。

    毕业考核

    14

    *09430

    物业管理毕业考核

    不计

    学分

    其他需要

    合格课程总学分高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高等教育自考物业管理(专业代码120209)专升本专业转入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2)专升本专业课程顶替表
    停考专业(120209)课程及代码转入专业(120402)课程及代码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字学分备注课程代码课程名字学分备注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13000英语(专升本)7
    406779应用写作学506779应用写作学5
    500054管理学原理6学位课程13683管理学原理(中级)6
    6

    7

    8

    9

    10

    11

    12

    02628

    06404

    03291

    06401

    02378

    00511

    00169

    管理经济学*

    物业管理国际水平标准*

    人际关系学

    物业环境管理

    信息资源管理

    档案管理学

    房产法

    5

    5

    6

    5

    4

    6

    3

    *学位课程10999

    05722

    00319

    14660

    00261

    07816

    03450

    00315

    11520

    公共政策剖析

    公共经济学

    行政组织理论

    政治学原理

    行政法学

    公共行政学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当代中国政治规范

    秘书事务管理

    6

    5

    4

    6

    5

    4

    6

    6

    6

    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

    1308118法律基础5
    其他同层次已考理论课程
    09430物业管理毕业考核不计学分10197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说明:

    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需要,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需要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字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需要。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须获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停考公告:湖北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考园林技术(专科)及经济学(专升本)等14个专业的通告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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