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本次考试省内跨市(区)考试的在籍考生,初次在西安考试报名,无西安准考证的考生,请持原地市《准考证》于十月14日至19日到西安文静南路194号(西安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新制《准考证》。
4.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于十月14日至19日到西安文静南路194号(西安教育考试中心)补办《准考证》。点击数:574 | 发布时间:2025-04-07 | 来源:www.xaik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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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于十月14日至19日到西安文静南路194号(西安教育考试中心)补办《准考证》。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不慎侵害的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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