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籍办理包含免考、接考、考籍转移、开具证明信。
北京高等教育自考考籍办理需知北京自学考试指南:什么是考籍办理?怎么样办理考籍?
2、免考1、总体规定
文件标题:北京高等教育自考免考课程的规定文件主要内容包含:学历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含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免考英语1、英语二
2、高校在校生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高等教育自考部分本科专业免考规定的公告
3、全国大学英语4、六级考试文件标题:关于大学4、六级成绩不再免考高等教育自考外语课程的公告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文件标题: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与高等教育自考课程衔接的公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伦敦三一学院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文件标题:关于高等教育自考英语专业中口语课程与证书课程衔接的公告
6、北京英语口语证书考试文件标题:高等教育自考英语专业有关课程证书衔接问题的公告
7、剑桥商务英语证书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高等教育自考“商务英语”课程免考规定的公告
3、接考1、关于各本科专业的接考规定,请登陆专业计划查看系统,在“接考规定及加考课顶替”一栏中查看。
2、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自学考试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不需办理接考手续。3、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专升本专业,无需考生办理接考手续,法律除外。具体的专业列表见每期毕业时的“热门问题解答”。
4、考籍转入、转出自2016年1月1日起,自考在国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市自学考试办在办理考籍转出时,考生需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及考生的北京自学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前来办理,自学考试办不再向考生出具考籍转移介绍信,办理考籍转入时,也不再需要考生出示考籍转移介绍信。
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需要,各省市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十日、9月1日至十日统一办理,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为保证自学考试生的利益,便捷考生办理转考手续,北京自学考试办在全年的考籍办理日均可为考生办理转考业务,并在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寄出、接收考生档案,请考生注意安排转考办理时间。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