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
10月17日至十月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应提前熟知参加考试的考试知识点和考场地方。为防止进入考场时因体温测量、身份辨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试知识点。
3.依据自治区关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需出具考试前7天内(十月12日之后)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查验合格后方能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前14天天天自主拓展健康情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下载请点击公告下方链接),承诺并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旅居史、接触史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如有隐瞒病情、隐瞒行程、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5.十月14日至16日,考生须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需要(详见准考证上的有关信息)到指定地址进行身体情况核查,查验时考生需提交核酸测试阴性证明及本人签署的《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通过双认证(云数据出行记录认证、健康码绿码认证)查验。考生核查结果合格后,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准考证上加盖 “查验合格”印章。
6.考生赴考途中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适合提前有序进入考试知识点,考试知识点内维持1米以上距离,服从考试员工引导。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时不能因佩带口罩影响身份辨别。7.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离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离场。
附件下载: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和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0年十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