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出色、科学研究成就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获奖比率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直博生奖学金。通过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的博士生,只须博士期间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基本学制内在学期间均享受直博生奖学金,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3.推免生奖学金。通过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生,只须硕士期间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格,基本学制内在学期间均享受推免生奖学金,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4.研究生新生学业奖金。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一等新生 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50%;二 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 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50%;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一等新生 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通过全国统一考 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30%;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调剂生不参评新生学业奖学金。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备中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 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 -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 元/生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的学生获奖比率 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3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获奖比率占专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6.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备中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25000 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率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100%。
7.专项奖助学金:现在我校共设“康缘奖学金”、“浙江医药奖学金”、“莎普爱思奖学金”、“石药奖学金”、“卫信康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20余项,最高获奖金额2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科研方面比较突出的在籍研究生,奖励标准、比率及方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实行。
8.其它。我校还设立“三助一辅”职位,主要用于资助在籍研究生。最后奖助学金种类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