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前提醒

点击数:238 | 发布时间:2025-06-13 | 来源:www.gfynpv.com

    2020年8月份自考将于8月1日、2日进行,全市共有9467人参加考试。全市设7个考试知识点,其中市区5个:金华技师学院北校区、金华技师学院南校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广播电视大学(浙江商贸学校)、浙江第二女子监狱;县(市)设考试知识点2个: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义乌市第三中学。

    温馨提醒:

    1.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本次考试市区学校考试知识点地址如下:

    金华技师学院北校区:金华八达路228号;

    金华技师学院南校区:金华八达路189号;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金华环城南路99号;

    金华广播电视大学(浙江商贸学校):金华金瓯路189号。

    请考生提前熟知考场,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从7月24日起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自考管理软件,登录系统点击“我的信息-准考证打印/考试公告单”菜单进入准考证/考试公告单页面,点击“打印”按钮进行准考证/考试公告单操作(请调整打印设施设置,使打印页面内容完整)。请考生尽快登录自考信息网打印。

    为切实加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对参考考生考试前健康情况核查工作顺利进行,尚未在自考信息网中填写本人手机号码考生,须在准考证打印时同步完成手机号码的填报;全体考生须按需要填报“2020年高教自考考生健康情况报告表〈一〉”。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我的信息-注册信息”中查询“手机”一栏是不是填写了“本人健康码手机号”,原未填或错填的,请补填或修改;第二,在“我的报名-准考证打印/考试公告单”栏目准考证打印/考试公告单,系统会提示填报“2020年高教自考考生健康情况报告表〈一〉”。需打印材料为:《浙江自考准考证(考试公告单)》、《2020高教自考疫情防控考生需知》、《2020年高教自考考生健康情况表〈二〉》。《2020年高教自考考生健康情况表〈二〉》按考生考试报名理论课程数每课程1张,请考生在考试前1天如实填写,于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考试知识点检查测试职员。

    《2020年高教自考疫情防控考生需知》,是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防疫需要的基本遵循,务请全体考生仔细阅读并据此完成人高考前筹备。不符合《疫情防控考生需知》需要,尤其是无我省健康码及健康码异常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请各位考生积极配合考试知识点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一同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考生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公告单)》、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和《2020年高教自考考生健康情况表〈二〉》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地方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公告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越15分钟均不能进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能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能有程序储存功能。

    6.考生答卷前需要在试题和答卷纸规定的地方正确、了解地填写课程名字、名字、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卷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名字、准考证号与我们的名字、准考证号是不是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纸无效。

    7.考生遇试题、答卷纸分发错误及考试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职员应当众回话;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职员询问。

    8.答案须全部答在答卷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地区内作答。答卷时字迹要了解、工整。不能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能用规定以外的笔答卷,不能在答卷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卷,答案不能书写在规定地区以外,禁止在答题上做任何标记。

    9.考生在考场内需要维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抽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窥、抄袭、换卷或代考。

    10.考生在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职员核对试题、答卷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能再进入考场续考,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卷状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需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答卷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题、答卷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遵守防疫工作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员工履行职责,不能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址的秩序。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职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公告考生所在单位。

    12.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置。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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