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公告

点击数:131 | 发布时间:2025-07-21 | 来源:www.tanketang.com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工作,确保符合条件考生可以顺利毕业,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办理时间及工作步骤

    考生须登录河北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网上信息管理软件(网址: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进行网上信息注册、毕业申请和结果查看。

    (一)注册与申请

    时间:7月1日至6日(每天8:00-22:00)。

    需要:未注册考生须先在“业务办理”栏目点击“考生注册入口”完成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已注册考生直接在“业务办理”栏目点击“申请毕业入口”进行网上申请,并按需要筹备有关材料。

    (二)现场确认与材料提交

    时间:7月1日至6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和7月7日(9:00-11:30)。

    需要:考生本人须携带有关材料到所选报考地址(网上申请毕业时所选择的报考地址)进行现场信息确认。请认真核对《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信息确认单》和《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成绩确认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需要规范填写《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登记和鉴别表》,填写需要详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考生必读”栏目点击“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三)电子比对结果查看

    查看时间:7月12日17:零零后。

    查看方法: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在“查看中心”栏目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进行查看。

    (四)结果查看、复核申请与证书领取

    结果查看:毕业审定结果公布时间为2025年中秋节17:00。考生可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在“查看中心”栏目点击“毕业审定结果”进行查看。

    复核申请:考生如对毕业审定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领取:考生可在9月上旬到毕业申请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领取,具体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河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工作细节》规定的毕业条件。具体需要详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考生必读”栏目“考籍管理工作细节摘要”。

    (二)时间需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材料提交等所有环节,逾期不予受理。

    (三)电子图像需要

    注册时,考生上传的本人电子图像最后将用于自考毕业证书和教育部毕业电子信息注册,具体需要详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考生必读”栏目点击“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若上传的电子图像不符合需要,将会干扰教育部毕业电子信息注册,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根据需要上传。

    (四)材料有效期

    考生用于毕业申请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其有效期须覆盖本次毕业业务办理周期(2025年7月至9月)。已过期或马上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提前更换,以免影响毕业审核。

    (五)前置学历核查(本科毕业生)

    依据教育部规定,申请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学信网”下载)。在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进行网上毕业申请过程中,需用该App扫描系统生成的指定微信二维码,授权并完本钱人前置学历信息的在线核查。如核查未通过,请依据系统提示筹备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具体需要详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软件“考生必读”栏目“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六)材料真实性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不真实材料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置。

    3、特别提示

    我省自2026年下半年起将实行新的专业计划毕业条件,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请以下考生特别注意,并按需要准时办理毕业:

    (一)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已符合原毕业条件的考生

    此类考生在2026年下半年新专业计划毕业条件推行后,仍可按原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申请毕业。其中,停考过渡专业的考生如已符合原毕业条件,需要在停考文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办理截止日期前申请办理毕业。逾期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处于“延迟毕业”状况的考生

    对于在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已符合原毕业条件,但因故在新专业计划毕业条件实行后仍处于“延迟毕业”状况的考生,待延迟期满后,允许其按原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申请办理毕业。

    停考过渡专业的考生如已符合毕业条件且处于“延迟毕业”状况,如延迟期满时间在停考文件规定的毕业办理截止日期后,允许其在停办毕业证书的最后时限前办理毕业。办理时,考生需向所属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

    在2026年上半年及之前尚未达到毕业需要的考生,自2026年下半年起申请毕业,须根据新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办理毕业。

    考生申请毕业时如有疑问,可拨打毕业申请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电话(附后),或河北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311-66007000转2,0311-66007109)。

    附:2025年上半年河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请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法
    序号单位名字地址联系电话
    1石家庄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庄路37号0311-87055590
    2唐山教育考试院唐山西山道15号0315-2821755
    3秦皇岛教育考试院秦皇岛秦皇东大街485号0335-3880992/3880926
    4邯郸教育考试院邯郸丛台区滏河北大街120号0310-3113989
    5邢台教育考试院邢台钢铁北路555号0319-2235850
    6保定教育考试院保定莲池北大街632号0312-5078366
    7张家口教育考试院张家口桥西区西坝岗路25号0313-8064800
    8承德教育考试院承德双桥区桃李街26号0314-2131561
    9沧州教育考试院沧州迎宾大道与黄河路口交叉路口北0317-3170716
    10廊坊教育考试院廊坊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廊坊市民服务中心(南门进入)1号楼C区6120316-5908653/5908661
    11衡水教育考试院衡水报社街488号0318-2122191
    12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定州市自来佛南街6号0312-5532895
    13辛集市教育考试中心辛集市市府东大街93号0311-83399096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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