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报名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认定的公告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规定,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成绩需要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之成绩基本需要。
2、其他需要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信息中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报名信息中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外贸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职员考生。
3、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且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8近日将以下材料以电子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贵州大学研招办指定邮箱:见官方网站。逾期申请,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试报名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扫描件;
定向就业协议扫描件
4、特别提醒
若报名时考试报名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不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应届少数民族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的考生;往届少数民族工作单位和户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地区自治地方的考生,不可以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列入普通计划招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需依据其在各专业中的排名状况与该专业招生计划来确定。
附件1:
考试报名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pdf
附件2:
贵州大学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pdf
附件3:
贵州大学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pdf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