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考安排4月和十月两次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8〕23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一)报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需要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二)报名及交费时间
上半年报名日期:3月5日8∶00—11日18∶00
交费时间:3月5日8∶00—12日18∶00下半年
报名日期:9月5日8∶00—11日18∶00交费时间:9月5日8∶00—12日18∶00
(三)报名方法考生登录陕西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入“高等教育自考服务平台”,或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开“自考”栏目,进入“陕西高等教育自考报名网址”,详细阅读自考考场规则、违规处置的法律法规、答卷需知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约”,然后根据步骤提示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交费。
1.初次考试报名考生应于当次考试报名开始后5日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人高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址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人高考生准考证号。考生用准考证号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步骤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制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2.在籍考生考试报名不需注册和照相,用准考证号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步骤提示完成报名。省内跨市(区)考试报名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需要到当次考试报名的市(区)考试中心重新办理《准考证》。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规范,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考试报名费。考试报名费全部通过网银缴纳。考生从报名即日起至当次报名截止日后1天内交费,交费成功确觉得报名完成。交费只能用已经开通网银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进步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银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有关业务。
(四)考场编排1.各市(区)考试机构应于报名结束后十日内完成人高考场编排、考试试题统计等工作。
2.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省本钱,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所并,原则上合并考场不能超越3门课程。3.考生于当次考试前十日自行打印考试公告单。
2、考试时间上半年:4月13日、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下半年:十月19日、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3、领取考试试题、送交试题时间及需要
(一)领取考试试题时间上半年:4月11日
下半年:十月17日(二)送交试题时间
上半年:4月15日下半年:十月21日
考试试题、试题的运送、交接严格实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4〕2号)。4、工作需要
(一)提升认识,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国家考试安全平稳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各市(区)要一直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置于第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则,一级抓一级,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考试机构、考试知识点与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职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策略>的公告》(陕招委〔2014〕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大与公安、保密、无委会、宣传、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大力打造好考试环境,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推行。
(二)严格考试管理,加大教育培训,确保手段到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考考试知识点设置和加大考试知识点管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需要,考试需要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试知识点进行。保证考试知识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手段到位。各考试知识点要提前做好视频监控设施维护,确保视频图像水平,考试期间考场需要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
严格根据规定选聘考试员工,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操作流程等考试业务人员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员工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辨别高科技方法作弊的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严格实行回避规范。各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与考试知识点、考试知识点与员工之间要逐级签订目的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考试知识点要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题后需要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需要在考试知识点有关考试员工的监督视线范围内。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手段,确保考试试题试题安全。各市(区)要把考试试题试题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根据“哪个用,哪个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全方位负责当地高等教育自考考试试题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规范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考试试题试题绝对安全。
试题保密室及分发场合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场合不留死角,全方位覆盖,用期间需要全程录像。考试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题的保密室,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题。试题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题分发场合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定时回放检查,并填写《自考试题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状况记录表》(见附件)。监控录像及回放状况记录表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保存,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省上随机抽查。(四)严明考试纪律,加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各市(区)要加大对涉考员工和考生的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实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打造“诚信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好舆论环境。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约的宣传、教育力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计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紧急作弊行为将涉嫌违法。考试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大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辨别与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对所有考试员工进行违禁物品(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施)测试。借助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方法,重点防范打击借助无线电设施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紧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试知识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试前向社会公布。对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员工,由市(区)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五)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考考生笔迹信息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需要,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需要根据需要进行笔迹信息填写,不然,其该科考试成绩无效。在2018年考试中,仍有个别考生未能根据需要填写笔迹采集信息内容,导致考试成绩无效。请各市(区)需要监考或指派专人检查,敦促考生完整、规范填写。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试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大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代考。
(六)健全应对预案,有效应付突发事件。各市(区)要参照《陕西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预案推行细节》,进一步健全应对预案,加大培训和演练,提升迅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员工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七)严格实行值班和信息报告规范。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大对值班状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考试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题上交前,天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029—85221742)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试题安全状况;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要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029—85221742)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考试推行状况。突发事件需要在第一时间直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附件:自考试题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状况记录表
陕西考试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