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方法
1.考生应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在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考在线服务平台”)。2.考生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陆。
2、免考步骤(一)网上注册:没有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二)提交申请: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免考”,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提交。(三)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为免考依据的有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并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现场确认结果。
(四)在线支付: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完成交费。交费支付方法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舍弃本次免考申请。(五)各市初审: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推行细节》(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包含毕业证书和有关等级证书)要通过教育部网站进行核查,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对未查到的要明确标注,待最后审核时,进一步核查。
(六)最后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依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市初审结果与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七)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公告书。
3、办理时间(一)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2019年8月26日9时—9月1日17时。
(二)现场确认及报送免考材料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11日。(三)考生在线支付时间:2019年9月2日9时—9月12日17时。
(四)各市初审工作时间:2019年9月2日9时—9月19日17时。(五)全省复审工作时间:2019年9月23日—十月2日。
(六)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19年十月8日9时—十月18日17时。4、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怎么收费的公告》(辽财综 478号)
2. 《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怎么收费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36号)(二)怎么收费: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5、免考规定依据《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推行细节》(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就课程免考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专科专业的,按不同考试报名对象有如下规定: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基础课。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试已获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二)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专升本专业的,按不同考试报名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2.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生可免试已获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政治课。4.高等教育自考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
5.海外留学的学历证书需要经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根据有关规定考试报名和免试已获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基础课。(三)各类高等教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者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可免考: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习语文。2.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3.经济学类毕业生可免考政治经济学。4.凡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考试报名自考专科以上者,可免考与毕业专业名字相同的课程。
5.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设计证书,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7.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证书,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8. 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
9. 获NIT《管理软件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获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10. 获全国高校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计算机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1.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12.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
13.获辽宁大学习英语考试三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14.获辽宁大学习英语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5. 获全国大学习英语四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2005年将来,大学习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成绩发布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16. 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7. 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18.获全海外语水平考试合格等级证书及翻译资格证书考试、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以上(含二级)可免考日语。
(四)专业考试计划中有特殊免考规定的,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办理。(五)下列状况不可以申请课程免考:
1.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肆业生、专科退学生不在免考之列。2.各类高等学校考查课不在免考之列。
6、考生需要注意的地方1. 考生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为舍弃本次课程免考。
2.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支付课程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舍弃本次课程免考。3.专业考试计划中有特殊免考规定的,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办理。因自考专业调整,已考试报名面向我省普通高校本科生设有“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的老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规定可免考相应课程。2018年下半年起,“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停止接纳新生考试报名,不再根据“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
4.考生提交真实有效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告单》(60分以上)可以作为自考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依据。附表:2019年下半年自考学历审察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