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对2020年十月自考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置决定

点击数:720 | 发布时间:2025-06-05 | 来源:www.okyizu.com

    在2020年十月17-18日的自考中,苏州考区李英等91名考生违反《江苏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使用夹带资料、用手机、携带与考试有关电子设施、抄袭或帮助别人抄袭试题及答案等方法违纪舞弊。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李英等91名违纪舞弊考生给予相应的处置决定(见附件)。

    被处置人如对上述处置决定有疑议,可在即日起到2020年十月30日17:00向江苏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自动舍弃。(电话:025-83235886,83235931,地址:南京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版权声明:本文系苏州教育考试院稿件,未经授权,不能转载!

    附件:2020年十月高等教育自考苏州考区违纪舞弊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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