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0年十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前温馨提示

点击数:485 | 发布时间:2025-06-09 | 来源:www.lcyfsc.com

    我省2020年十月自考将在十月17日至18日举行。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对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中的防疫需要,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办温馨提示如下: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能准考证打印。正处于隔离医学察看治疗或集中隔离察看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职员、无症状感染者与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准时到有关部门核实。准考证打印时须在自考管理软件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况等信息。

    2、考生须进行考试前14天自我健康察看,每天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状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试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给考试知识点员工。

    3、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试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域,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可能防止与外地来粤职员接触。

    4、尚在外地的考生应知道我市疫情防控有关需要,准时返回,以免耽误考试。从境外或高风险区域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职员,按我省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和我市防疫需要采取隔离手段。

    5、考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情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情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区域活动轨迹的职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按需要准时到发热点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测试。

    6、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非低风险区域的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或提供考试前7天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报告。

    请考生按上述需要提前做好备考工作。

    附件:

    1.“粤康码”操作引导

    广东高等教育自考健康信息申报表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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