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公告
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将对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满足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与有关证明材料。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与有关证明材料。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未通过资格认定的考生将不享受加分政策。
请符合上述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15近日主动与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将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到研招办邮箱,主题注明“+考生名字+准考证号+考试报名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实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并将结果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注:上述佐证材料的原件请妥善保存,何时收取等学校另行公告。
联系部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箱:见官方网站
电话:见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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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