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籍转移的范围
(一)本市高等教育自考不同区县或不同专业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考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2、考籍转移的条件考生获得高等教育自考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转出专业课程需要与转入专业现行开考计划课程名字完全一致、学分高于转入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3、考籍转移的具体方法(一)本市考籍转移
1在本市不同区县或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并获得课程合格成绩者,应将考籍归并到申请转入专业的考籍档案。2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考生,请登陆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申请(详细步骤参见“网上申请市内并档”),申请成功后,由区县考办及市考办审核合格后予以通过。
(二)省际间考籍转移1考籍转出(1)考生申请考籍档案转出时,好似一次转出的学科成绩分别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请先在网上申办并档(即:将各科成绩合并到同是一个准考证号)手续。不然,成绩将没办法转出。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获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
(4)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考试报名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5)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考籍转往外省的考生请于每次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办理有关手续。其具体操作方法为:进入天津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管理软件后,核实本人考试成绩信息,提交转出申请并通过网银支付有关成本等。
2考籍转入(1)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继续参加自考的考生,在转出省市办理转出手续,通过国家转考平台转入本市。
(2)考生请于每次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办理有关手续。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外省市考生怎么样转入考试成绩”。(3)市自学考试办整理考生申请数据,对考生选择的对应课程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完毕将合格成绩并入合格成绩库,同时向考生公布审核结果。
(4)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的考生,须获得天津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方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5)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的考生,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需要参加天津组织的考核。
(6)免考课程需要根据天津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4、收费
办理考籍转入手续的考生按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需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科。考籍转往外省的考生,交纳复查考试成绩费1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