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复核时间
成绩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2、成绩复核内容1.是不是为考生本人答题;
2.是不是有漏评、漏阅;3.每道题得分是不是漏统(登);
4.各科题总分及单科成绩。3、成绩复核步骤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填写《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考生可到考区招办领取。2.考生在签署考区招办建议后,持《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处申请成绩复核。
3.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纪检委员、自学考试处和信息技术与统计处专门职员组成成绩复核小组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并将复核确认后的《青海高等教育自考复核成绩告知单》(附件2)准时反馈给考生。4、复核成绩仲裁
1.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复核成绩告知单》三个工作日内携带《青海高等教育自考复核成绩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自学考试办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2.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第三复核,并作出最后结论,认定结果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告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最后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
3.成绩复核仲裁组由省自学考试委、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和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厅法规处、试题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和省自学考试办等员工组成。5、有关工作需要和说明
1.由别人代替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时,需要持有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才能申请复核,并视为考生本人申请。2.考生成绩复核并不是核卷,只复核答题是不是有漏评、漏统分与各小题的分数相加是不是正确,评分细节与评分宽严程度不在成绩复核范围。缺考、违纪作弊者,不在成绩复核之列。
网上试题评阅工作由电脑自动向评卷教师分发试题、自动统计登分,对每道题是不是评阅、是不是统计分数都有严格的水平和技术控制,并经过多重技术校验,自我省2009年推行普通高考考试试题网上评卷,2010年推行成考试题网评及2015年推行高等教育自考网评以来,未发现有漏评、漏统分与分数统计错误等状况。附件:
1.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2.青海高等教育自考复核成绩告知单附件1: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考生 名字 | 身份 证号 | 准考 证号 | |||
考区 | 考试知识点 | 考场 | |||
科目 | |||||
公布成绩 | |||||
复核申请理由 | |||||
考区建议:盖章:年月日 |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其中1份由考区招办妥善保管、留存备查。另1份由考生交给省自学考试办。
附件2:青海高等教育自考复核成绩告知单
负责人: 复核人: 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考生签字: 年月日 |
备注:此复核成绩告知单一式二份,其中1份由考生签字后留存省自学考试办备查,1份送达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