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研究(上)

点击数:510 | 发布时间:2025-02-10 | 来源:www.fsypvl.com

    早在1993年4月19日,当"人民日报"初次报道了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1981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8.47之后,出生性别比的问题就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看重。有关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研究,也成了国内人口研究最为关注的一个课题。

    1986年,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建议与主张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与人口研究单位联合召开了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广泛、深入地剖析与探讨了全国及各区域出生性别比偏高成因及其有关问题,当时在国内这是前所未有,在国际上也实属罕见。

    迄今为止,有关出生性别比问题的研究成就,大部分都未突破1986年全国出生性别比专题研讨会对1981年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归因剖析的思维定势。

    最近,一些西文学者及宣传媒体,对始于80年代初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升高成因,所作出的种种猜测、质疑与剖析基本是老调重弹。之所以这样,主要由于到今天仍未有让人置信的有关成就可以解释,使尚存疑点得以消除、尚存问题得以圆满回话所致。

    美国密西根大学人口研究中心主任巴巴拉。安德森(Babara A.Anderson )教授和布赖恩。西尔弗(Brian D.Silver)教授,针对有关中国80年代来出生性别比变动研究的最近成就与结论,在1994年关于中国的生育与出生性别比专题研究报告中,明确而坦率地指出:虽然大家对中国的出生性别比升高进行了一些可能性讲解的探索,但要一定地回答这一问题,只能期盼于以后的研究。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的定义、理论及其值域问题

    所谓出生性别比,一般是为了便于察看与比较所概念的每出生百名女宝宝相对的出生男宝宝数。出生性别比对某一人口肯定时期内生的婴儿总数而言,可有人口出生性别比;出生性别比对分孩次而言,可有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所谓某人口出生性别比,是指该人口某一时期(一般为一年)内生的男宝宝总数与女宝宝总数的比值,用每百名出生女宝宝数相对应的出生男宝宝数表示。比如,某人口1975年的出生性别比为105,则表明在1975年出生总人口中,每出生100名女宝宝相对应的男宝宝出生数为105.

    20世纪50年代中期(1955年十月),联合国在其出版的《用于总体估计的基本数据水平鉴别办法》(手册Ⅱ)(Methods of Appraisal of Quality of Basic Data for PopulationEstimates ,Manual Ⅱ)觉得:"出生性别比偏向于男士。通常来讲,每出生100名女宝宝,其男宝宝出生数置于102~107之间。"此剖析明确认定了出生性别比的一般值域为102~107之间。从此,出生性别比值下限高于102、上限低于107的值域一直被国际社会公觉得一般理论值,其他值域则被视为异常。

    1967年美国优生协会出版的《优生季刊》第14卷第2期,刊登了印度孟买大学经济系普拉文。维萨里亚(Pravin M.Visaria)的"登记相对完整的国家及区域出生性别比"一文。在该文给出的80个国家及区域出生性别比中,有50个置于104.0~107.0,低于104.0,而置于90.2~103.9的有23个,高于107.0而置于1072.~117.0的有7个。1969年美国的唐纳德·博格(Donald J Bogue)在《人口统计原理》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约为105或106;1971年肯尼恩。坎梅耶(Kenneth C.W.Kammeyer)在《人口基础知识》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高102,但常为105,而生活条件差及艰难的地方,出生性别比低102;1976年亨利。赖奥克(Henry S.Shryock )等在《人口统计办法与材料》一书中指出,多数国家出生性别比为104~107;1981年罗伯特。加德纳(Robert Gardner)在《人口统计剖析技术》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105~107;1982年,雪莉。福期特。哈特利(Shirley Foster Hartley)在《人口比较》一书中指出,出生性别比为103~106.总之,众说不一。

    因为出生性别比值域在102~107之间,涵盖了全球多数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囊括了绝大部分国家和区域,因而便成为对调查与登记数据进行水平评估的要紧参考与出生性别比是不是"正常"的辨别标准。然而,假如出生性别比低于102或高于107,是不是就能判定其统计水平低或出生性别比异常呢?仅凭此就武断地认定其统计水平低,并不可取;仅凭此而不管其高出107多少或低于102多少就武断地认定其出生性别比异常,也不可取。由于影响出生性别比高于107或低于102的原因中,有的到今天仍未让人们所认识。无论是从定性看还是从定量看,也无论是从定性与定量结合看,不少矛盾现象的矛盾讲解所致使的矛盾性结论,在客观上已说明了这一点。

    绝大部分学者常见觉得,无论是从肯定时空条件上的出生婴儿总数看,还是从其分孩次出生看,男宝宝与女宝宝的出生概率虽有差异,但各自的出生概率上基本相对稳定或略有微小波动的,其出生性别比一般波动在102~107之间。1984年瑞典人口学者斯滕。约翰逊(StenJohanson)觉得:"假如只有那些生过第一孩是女生的家庭才去再生育第二孩的话,这种决定所生子女数目的做法会不会影响出生性别比?统计上的回答是:不会。这是由于第一孩的性别不会干扰第二孩的出生性别"。此话判定了第二孩及其以上分孩次、分性别次序的妈妈再育,完全与再育前妈妈生过的孩次、性别次序史无关,其实质是坚持男宝宝或女宝宝的出生概率都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不变值,既不觉得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为政党,也不觉得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减少为正常。

    若"妈妈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性别与再生第二个孩子的性别完全指的是妈妈"(马瀛通1993,1994),即以妈妈再育前所历经的出生子女人别次序为条件,这就形成了统计学上的条件概率,回答就不会是不是定而是一定。

    本文作者觉得,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是与分孩次、分性别次序的妈妈再育或控制再育所占比重不同密切有关,男宝宝与女宝宝的出生概率分别与曾生子女先后出生性别次序不一样的妈妈再育所占比重有关。

    在论述出生性别比问题时,学者朴柴冰(Chai Bin Pak)和楚兰湖(Num-Hoon Cho)在1995年第1期的《人口与进步平台》(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view ,Vol.21,No.1,1995)中提出了三种水平的出生性别比失衡:其一是人口总体出生性别比水平;其二是分孩次出生性别比水平;其三是家庭规模出生性别比水平。对于前两种提法,无疑是正确的,而对于后一种提法,则值得商榷。由于他们所指的家庭规模是家庭的现存活子女数,而现存活子女年龄差异大,其生的时间明显不同,不是同期的时间范畴,因而不可以直接用来表征出生性别比的要点。具体来讲,如果是在生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多数生有一个女生的家庭因生了第二个孩子而变成了生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势必会致使生有一个男生的家庭所占一个孩子家庭的比重过大,其性别比无可置疑地要极端偏高。可见,以不同家庭孩子数划分的家庭规模性别比的高低,绝不可以用来表征出生性别比的水平。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与出生数目间的关系问题

    近年来,在全国性会议材料、报刊、研究报告甚至学术刊物中,仅凭为数极其有限的一村、一乡或一县的一年的出生婴儿数,就对所计算出的出生性别比冠以"正常"或"失调"的结论,已是数见不鲜,这是问题其一。

    从统计学讲,若观测的样本大到近1000万人,其误差趋近于零,这也是无可质疑的。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的1%与10%抽样,其样本人口都超越1000万,分别为1100万和11000万。以1%的普查样本获得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1.4,以10%的普查样本获得的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1.5.北京大学人口所的学者对这种差异提出了质疑,觉得这是在研究出生性别比问题中出现的一个百思不能其解的问题。这是问题其二。

    在无极端原因直接干扰的条件下,出生性别比值的变动规律呈明显的大数定律牲。所谓大数定律,是指对很多随机现象中常见存在的势必性与规律性的抽象化总结。其核心内容:一是明确指出,小量的察看非常难从统计指标数值中得出势必的规律性的结论;二是十分一定地觉得,只有对所研究对象的随机现象进行充分而很多的察看,才能得出反映研究对象在肯定条件下的势必性与规律性结论。伴随研究对象的察看单位数增加到足够量时,研究对象的规律才通过误差非常小的稳定性统计指标值反映出来。

    出生性别比指标具备大数定律性质的这一显著特点,明确地说明了不一样的出生婴儿察看量所得出的出生性别比,在肯定置信度上必有其相应的置信区间察看出生性别譬如同察看简单随机抽样结果一样,要保证计算出的出生性别比在95%置信度上的置信区间范围非常小,就需要保证有足够的相应察看样本规模,不然误差相当可观。比如,测试一个人口某年的出生性别比为110.0的95%的置信度上,该值的上下限误差低于0.4,若要保证在95%的置信度上,该出生性别比准确度要置于109.60~110.4之间,那样此需的出生样本察看量高达成300万人;若要保证在95%的置信度上,该值上下限误差低于1.8即保证该出生性别比准确度要置于108.6~111.4之间所需察看的出生样本量也要高达10万人。

    上述涉及到的"足够量",一般是指在95%置信度上,要保证所测试的一个以随机原则获得的统计值,在其上下误差低于肯定的数值所需要的察看样量。若所察看的样本量越大,其测试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小;若所察看的样量越小,其测试的统计值的误差就越大。

    依据计算,1%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115.362,其95%置信度上的出生性别比置区间为114.603~116.127,即样本出生性别比115.362的上限误差为0.759,下限误差为0.765;10%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为111.649,上限与下限的误差均为0.233.

    比1%与10%普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及其在95%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范围,显而易见的是:1%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在95%置信度上置信区间的上限值111.649排除在外。因此,出现了肯定意义上的矛盾现象。假如没意料之外的特殊状况,凭着抽样的一般理论,便可以判定:以1%普查抽样计算的样本出生性别比对总体的代表性较差,其产生缘由不外乎有三种:要么是抽样技术问题:要么是水平控制问题;要么是抽样技术问题与控制问题兼而有之。需强调指出的是:1%普查抽样的基本单位是村与居委会而不是户。依据抽样的基本知识可知,整群抽样本分布均匀性,其样本代表性较差也较大。这就是说,1%普查抽样的样本出生性别比较实质误差更大。

    这一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1%普查抽样资料用于出生性别比问题研究的一种靠谱性评估。其结果表明:用1%普查抽样资料进行出生性别比剖析,因受制于抽样资料靠谱性的影响,势必要对其剖析产生一定量的偏差。

    重新认识中国最近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主如果统计不实问题

    对于中国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归因剖析,国内外学术界虽在成因的主次排序上不同,在成因的确认上不同、在出生性别比升高是不是反映客观事实上也不同,但有一点是一同的,即出生性别比大大高出107是一种反常现象。导致这种反常现象是什么原因可大致归结为:若干数目的已出生女宝宝被瞒报;若干数目的女人胎儿在性别鉴别后让人工流产;若干数目的女宝宝被溺害;其他。

    有些学者(徐毅等1991)觉得,距调查时间较近是那一年的出生性别比较高,距调查时间较远是那一年的又"恢复正常"。为此,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吸能是瞒报漏报女宝宝所致。

    有些学者(曾毅等1993)觉得,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第一位缘由是女宝宝漏报;第二位缘由是日益紧急的孕期非法性别鉴别;另外,加上溺弃女宝宝的陋习在少数区域仍然存在。

    有些学者(乔晓春1992)觉得,"国内人口普查得到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反映的只不过统计事实,对此问题的剖析势必慎重,不可以随便对其产生是什么原因进行讲解。由于从数据本身还不足以发现缘由"。在对最近中国出生性别比趋偏高的多种成因估计中,"更倾向于如此一种判断:国内1982年普查有漏报,而本次普查(1990年普查)漏报更为紧急。国内实质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在近十几年来可能有所提升,但估计不大可能超越107.现实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是’真实的提升’和’不真实的提升’二者一同用途的结果"。

    有些学者(李伯华1994)觉得,1989年全国城镇出生性别比;事实上最高也不会超越107.7;同期的全国农村最高也不会超越110.2.依据这一推论,女宝宝的漏报、瞒报,至少使普查获得的1989年城镇与农村的出生性别比分别提升了3.6和4.2.进而得出:城镇的出生性别比上升是种"假性上升",而农村的出生性别比是"真性"与"假性"影响大致持平。

    国家计生委在,《关于预防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建议》(1994)中指出:"一些专家和有关部门觉得,,80年代以来出生婴儿性别比的统计数字偏高的重要原因是瞒报、漏报出生女宝宝,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中大约有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是瞒报、漏报女宝宝引起的"。

    综上所述,假如把中国最近出生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归咎于统计不实,事实上中国最近出生性别比并不是像统计结果所表征的那样,或者说客观上中国最近出生性别比并不是像统计结果所示的那样高。假如统计不实是第一位缘由,在扣除所谓"在高出正常值的统计数字中,大约有1/2~3/4是瞒报、漏报女宝宝引起的"这部分统计不实之后,中国最近出生性别比的升幅一定会大幅度减少。

    大家都知道,因为抽样调查的目的与资料的来源、样本的大小、办法的选择与调查登记的时间跨度长短不同,总是使各次抽样调查的结果不尽一致。因此,国家计生委1988年2‰人口生育节育抽样调查中的性别比,与其之前的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与与人之后的1990人口普查相比,差异都非常大。鉴于从70年代起的男士死亡概率一般略高于女人死亡概率,虽然0~4岁每个年龄在其出生时的实质出生性别比理应略高于登记所得的0~4岁每个分年龄性别比,但,登记所得的分年龄性别比一般仍可间接反映相应年度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大体水平。

    假如把0~4岁每个分年龄性别比看作是历年出生性别比的大体水平,1982年人口普查的0~4岁每个分年龄性别比高出107的有0岁的107.63,1岁的107.83和2岁的107.35.这表明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从1980年0~2岁每个年龄出生队列在1987年和1990年分别为5岁、6岁、7岁和8岁、9岁、10随,其相应的性别比为107.97、107.22、108.78、107.77、107.43.依据此间男士死亡概率略高于女姓死亡概率判断,其性别比理应呈一致性的降低趋势;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且都高于107.这说明中国进入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升高是不能否认的客观事实。1987年0~4岁的每个分年龄性别比分别为109.60、111.56、110.02、109.90和108.72,这表明自1983年起,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在继续升高,其相应出生队列在1990年人口普查时分别为3岁、4岁、5岁、6岁和7岁,性别比分别为109.12、108.47、108.65、108.64和108.69.虽然1987~1990年该队列的分年龄性别比都有所减少,但1989年的1岁和蔼岁两个出生队列的性别比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也是让人很难置信的。然而,其对应的个年龄出生队列性别比都在108.5及以上,这进一步说明,1983~1987年比1980~1982年的出生性别比又有了明显的升高。

    出生性别比升高的趋势并没在1987年止步,1990年人口普查给出的1988~1990年0~2岁的每个分年龄性别比分别为111.75、111.59和110.11,说明出生性别比在1987年之后仍继续攀升。

    为此,可以觉得3次调查用于性别比资料剖析的数据水平是靠谱的。这就是说,3次调查资料所得的有关反映中国最近出生性别比升高及升高所达到的程度,基本上反映了客观的出生性别比,并将之归由于统计不实及女宝宝瞒报、漏报则另当别论,由于那些零散的报道非常难反映或不可以反映中国人口出生性别比的总体水平。当然,认定这3次调查资料用来作出生性别比总体水平剖析,其数据水平是靠谱的,但并不意味着这3次调查资料的数据没有少量的分性别出生瞒报、漏报、误报问题。确切地说,该数据水平靠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所谓"相对"指的是其数据水平中的问题,对剖析研究出生性别比总体水平变动及其变动幅度的影响是次要的。

    至于"距调查时间较近是那一年的出生性别比较高,距调查时间较远的年代又恢复正常"之说,则纯属在队列剖析中,既没对用资料进行水平评估,也没对两次不同时期调查资料的初始年代数据差异进行比较,因此完全是误用资料之果。详细剖析请参见马瀛通著《出生性别比新理论与应用》一书。

    重新认识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等有关问题

    1983年在剖析中国1‰人口生育抽样调查的1981年全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时,有些学者(柳春美,李竹)就指出:"以往的研究觉得,通常情况下,妇女孩育年龄越大,产次越高,婴儿的出生性别比反而越低":"伴随胎次的升高,出生性别比反而呈现上升的趋势,这个一直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

    中外学者常见认定以美国等若干西方国家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降低为准则,来辨别别的人口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变动是不是正常。美国著名学者安斯雷。寇尔(A.Coale)据此在1990年提出:"中国的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这一特点非常难代表真达成象",进而提出两种可能性的归因:一种是"溺婴的传统做法重新出现,导致高孩女宝宝遗失比重升高";另一种是"超生的婴儿中抱养所占比重甚高,抱养别人孩子的妇女在其生育史不申报抱养的孩子"。

    有些学者(高凌1993)觉得,出生性别比随孩次的升高而升高的现象并非它的自然属性。在剖析中国最近总人口出生性别比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随孩次升高而升高时,不少学者觉得这是由生的1、二孩比率上升、多孩比率降低所引发。不少学者还觉得,中国最近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升高是随孩次与妈妈生育年龄增高而上升,据此判断中国最近总体出生性别比升高是第二孩及其以上的出生性别比上升与妈妈生育年龄推迟所致。

    中国最近的第一孩出生性别比属正常范围,对此国内外学者都没异议。二孩及以上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致使了中国总体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而二孩及以上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是什么原因,美国学者艾尔德(Aird 1990)却觉得,"中国强制性计划生育导致的溺杀女宝宝的结果"。与之看法近似的美国学者班久蒂(Banister 1992)觉得,中国的人口普查与抽样调查中报的存活男宝宝与女宝宝精神基本相同。出生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是女宝宝死亡率不断升高。澳大利亚学者赫尔(Hull 1990)觉得,中国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可能性讲解有三种:其一是溺杀女宝宝;其二是产前鉴别;其三是漏报女宝宝。

    中国城乡常见推行计划生育始于70年代初,无论是从总人口出生性别比还是从分孩次出生性别比看,70年代出生人口性别比较60年代都略有降低(最高孩次除外),且70年代呈随孩次升高相应出生性别比也随之有所升高的态势。80年代与70年代相比,除第一孩外,分孩次出生性别比都有大幅度升高,而且总人口出生性别比也显著升高。特别是第二孩出生性别比较第一孩出生性别比竟高出5个百分点。

    70年代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可以排除现代最早进又便捷的B 超仪鉴别胎儿性别产生的影响。至于其它胎儿性别鉴别办法,因技术缘由与多方面的严格限定,则完全可以忽视不计。因为70年代的二孩次出生性别比受有女无儿家庭的再育比重升高的影响,而只生有女生无男生的家庭再育,其相应出生性别比也升高。因此,致使分孩次出生性别随孩次升高而升高。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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