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群体性事件是这类年来扰乱边境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之一,其发生的频繁及其愈加明显的对抗形式,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群体性事件是反映舆情的窗口,是舆情极端化的外化形式,它反映了群众的情绪。
从舆情视角剖析边防群体性事件频发是什么原因,并提出了对策,为以后的群体性事件的舆情处置提供参考。
关键字 边防 群体性事件 舆情处置。
近年来,边防群体性事件呈现数目增多、对抗性增强、利益性矛盾突出且因素复杂多变等特征。从舆情视角上看,群体性事件是舆情的一种极端表达形式。
在这样的情况下,透过对群体性事件中舆情的深入认识,可以更了解地知道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过程与拟定有效的处置策略,这是公安边防部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础,是公安边防部门维护辖区稳定、构建辖区社会和谐的必要方法。
1边防群体性事件的意思。
1.1边防群体性事件的意思边防群体性事件是指发生在边防辖区的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或因人民内部矛盾处置不当而积累、激起,有部分公众参与,有肯定组织和目的,采取围堵党政机关、静坐请愿、阻塞交通、集会、聚众闹事、群体上访等行为,对社会秩序导致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而群体性事件中的舆情,是指事件中参与者们已经具备的和围绕事件状况变化新产生的社会政治态度[1]。
1.2边防群体性事件与群众舆情的关系舆情,是指在肯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情—国家管理者拟定和推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手段,与影响民众利益及主客体利益关系变化的事件、人物等的发生、进步和变化,作为主体的民众对作为客体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些社会政治态度[2]。
舆情的表达有多种形式,有流言、民谣、传闻、社会思潮、报纸、杂志、广播、互联网等。这样来看,舆情从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意识。
边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的,它深深地植根于日常,反映出在边防辖区中,部分群众对国家管理者表示不同意甚至反对,体现了群众与国家管理者之间在利益方面的不同,表现为:群体上访、请愿静坐、罢工、罢市、罢课、游行示威、阻塞交通、围堵、聚众闹事等方面。
1.2.1边防群体性事件是反映舆情的窗口。群体性事件是群众舆情的要紧表现形式之一。目前,国内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国内传统的公共行政体制与现实的社会生态环境存在紧急脱节。在边防辖区,群众与政府、公安边防部门在利益关系上有时出现对立甚至是对抗状况。群体性事件是群众在达不到自己利益诉求的状况下,为了达成自己需要而采取的非正常的表达方法。从某种程度上看,这体现了群众与政府、群众与公安边防部门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平衡,是一种不和谐的对立状况。因此,边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是一种辖区群众舆情的极端外化。
1.2.2在边防群体性事件进步的不同阶段所表现的舆情状况不同。通常来讲,可以将群体性事件的进步过程可分为前期(潜伏期)、中期(爆发期)、后期(善后期)三个阶段。群体性事件虽大多具备突发性,但从深层次角度看,它事实上是社会矛盾不断积淀、恶化的结果。群体性事件都是在肯定情绪积聚的首要条件下发生的,而在事件爆发前正是舆情的形成过程。因为不断积累的复杂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对政府与公安边防部门产生不满、抗议等情绪在不断强化和积累。这一阶段民众舆情信息的出现一般附在特定载体之上,在日常总是以社会谣言、政治民谣和社会思潮等公开的或非公开的形式向外面传达出来[3]。
2从舆情视角剖析边防群体性事件中频发是什么原因。
边防群体性事件是多种社会矛盾交织的结果,既有宏观上是什么原因,也有微观上的因素。从宏观上讲,伴随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分配的调整,国家进入了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很多的社会矛盾开始集中凸显。从微观上讲,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城乡差距拉大,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等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只须稍微受人煽动,老百姓就会聚集起来,采取非正常的形式发泄不满,酿成群体性事件。从舆情视角剖析,目前国内边防群体性事件频发是什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群众的合法利益遭到侵害在边防辖区中,群众的合法利益遭到侵害主要表目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土地纠纷、矿产、水源开采用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因征地、补偿等问题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有些群众借重点工程建设征地之机,以聚众闹事的方法来达到提升征地补偿金的目。三是因政府政策得不到群众的理解、支持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因有关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准时解决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五是因为行业之间和行业内部之间的不正当角逐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六是因事故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假如侵害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的不满情绪不断积累,就大概引发群体性事件。譬如2004年,海南八所至板桥汽车票价调整曾引发了一块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为抗议票价上涨,感城镇近百名群众用木头、树桩、石块封锁了海榆西线公路感城镇路段,导致西线高速交通紧急堵塞。
2.2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在国内现阶段,因为受国家体制和经济社会进步程度的影响,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上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为交流途径不畅,不同社会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声音强弱不一,表达的机会不同,表达的有效性和充分性不一。因而,当群众的利益遭到侵犯,得不到保护,又很难通过正当有效渠道充分表达我们的意愿,很难行使自己应当行使的权利时,就会在一定量上成为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因素。
2.3群众不擅长运用司法程序进行诉权现在,国内的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很多盲点,虽然拓展了多年的普法教育,但区域性、阶层性与普法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特别在一些偏僻的边境区域,群众的法律常识有限,以族规宗训规范的、我们的行为准则。当群众之间、群众与政府及公安边防部门之间出现利益摩擦或纠纷时,一些群众错误地觉得聚众闹事可以对领导、给政府导致重压,能加速问题的解决。于是,他们不是使用法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使用非法的方法获得合法利益的方法,使本来能通过正常的信访、法律程序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群体性事件。
3从舆情视角预防和处置边防群体性事件的对策考虑。
任何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有前兆,因此是可以避免的。从舆情的视角上看,公安边防部门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需要要知道和学会群众的意愿和情绪。这需要公安边防部门要看重群众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多听取群众的建议,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其职能用途,准时有效地采取各种方法,预防局势扩大化。
3.1打造灵敏高效的信息预警机制信息采集是预防和处置边防群体性事件的要紧环节和基础,公安边防部门要借助自己职能优势,广泛搜集影响社会稳定的社情动态,准时发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并把信息按性质、内容进行分类。为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公安边防部门应进行群众调查走访,做好针对有关社会不稳定原因方面信息的常规性采集工作,立足于对群体性事件的“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况,抓好群体性事件的预警、防范和预控工作,努力学会工作的主动权。只有完善信息采集互联网,广辟来源,相互印证,才能保证信息水平,为公安边防部门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在群体性事件平息后,公安边防部门还要准时组织职员对个别态度强硬、大概重新组织闹事的职员继续搞好动态控制,对一般闹事群众积极拓展回访活动,以切实知道、学会群众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结果的反应,促进群体性事件的根本解决。
3.2构建理性化的群众诉求途径通常来讲,较理性化的诉求途径和稳定的边境秩序有着深刻的内在关系。公安边防部门需要打造与群众之间的理性交流途径,这有益于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和建议,正确把握民意,作出符合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有效消除或减弱与群众之间的矛盾,防止因政策不当而引起的社会不满。
假如没理性交往的途径,群众没发表不认可见的机会,积累到一定量,便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理性化的交流系统可以让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准时充分地表达我们的利益需要,政府可以当令地依据群众建议做出政策调整。除此之外,理性化的交流途径也可以使人民的权利得到保障。这类途径包含:获得信息自由的规范,如信息公开规范,立法、执法和司法公开规范等;表达自由的规范,无表达自由就谈不上理性交流,任何社会主体均有表达自己利益与见解的自由,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人民个体或群体向政府表达意愿的规范,如,申诉规范、信访规范、请愿规范、游行示威规范、公民参与立法的规范、全民公决规范等[4]。除此之外,在处置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所涉群体的心态,要携带对群众的浓厚感情,有针对性地多做理顺情绪的工作,切不可使群体心态失衡失去控制[5]。
3.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全方位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
公安边防部门应在边境区域大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其可以正确对待和处置矛盾,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其次,加大对群众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要让广大群众既要掌握通过法律的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表达我们的诉求,又能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通过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能够有效地缓解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对立情绪,而且有益于问题的彻底解决,降低出现反复的后遗症。使用方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应当注意深入实质,调查研究,知道民情、民意,大部分群体性事件是通过违法形式的极端化表现,这就需要公安边防部门为了预防和圆满解决群体性事件,要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深入实质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准时学会群众在干什么,想什么,有哪些困难,有哪些怨气。学会群众的情绪,群众的态度,群众的期望与需要等。如此才能找到矛盾激化是什么原因,准时帮助群众解决实质问题,克服暂时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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