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义和基本特点
自然垄断是指因为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本钱向整个市场供给一种物品或劳务而产生的垄断。[1]与单纯地建筑进入壁垒,排除限制角逐的垄断不同,自然垄断的存在有其自己的合理性――巨大的规模经济效应使得单个企业比多个企业更能有效产出。因此,在这类特殊范围,垄断反而更有益于达成功用最大化。在国内,电力、电信、铁路行业都是自然垄断的典型代表。
为何自然垄断行业不同于普通的垄断,反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呢?这与其本身的特点密切有关:第一,自然垄断行业规模经济效应显著。其行业平均本钱一直伴随产量规模的扩大而减少。第二,自然垄断行业沉没本钱巨大。其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投入很多资本,这类资本很难转移到其他作用与功效中,一旦投入就会形成沉没本钱。若多个企业之间进行角逐, 必然致使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2]
2、国内自然垄断行业的独有特点
因为国内经济进步方法的独特质,国内自然垄断行业也随之产生了一些不同于传统的行业特点,譬如国有化程度高、行政属性明显、地方保护主义等,多种垄断形态的一同存在,使国内自然垄断的外延超越了纯粹的自然垄断的界限。具体剖析,有如下什么时间特点:
(一)国家垄断较为突出
国家垄断,是以国家的名义推行的垄断。政府保护使得企业排他性地拥有重点资源的所有权,以保持其垄断地位。在发达国家,国家垄断也曾存在过。在70年代,它是克服市场失灵的要紧方法。但伴随其社会经济的进步完善,国家垄断的范围不断减小,“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才是其经济真的的指挥棒。
在国内,改革开放之前实行的是完全的国家垄断规范。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渐渐从角逐性行业退出,但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电信、供电等行业,仍是国有经济绝对主导,国家垄断特点极为突出。
(二)行政垄断仍然存在
行政垄断,即滥用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干涉。国内的自然垄断实质是一种行政垄断,政府部门总是管理甚至直接从事这类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学会着海量生产经营审批业务,束缚着企业的经营自由,减少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虽然在2013年,铁路部门率先达成了政企分开,组建了中国铁路总公司,但在其他很多事关国计民生的企业,仍是国有独资和国家绝对控股,保持着市场的高度垄断状况。
(三)地区垄断较为常见
地区垄断,通俗地讲,就是指地方保护主义风靡――各区域之间相互设置市场准基础知识槛,从而形成有益于当地区企业进步的“块块垄断”。近年来,伴随国内《反垄断法》的渐渐健全和贯彻落实,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收敛,肆无忌惮的准入限制渐渐消失了,但各种隐性的区域歧视仍然常见存在。[3]
3、国内自然垄断行业存在的问题
不能否认,在经济进步水平较低和市场规范不健全的阶段,国内实行国有经济为主的所有制结构有其必要性:借用政府的力量集中进步基础性产业,总是会比私企获得更好的成效。然而,伴随经济的向前进步,自然垄断企业独具的行业特点,使得其缺点也日益凸显出来。
(一)法律规定不清楚,行政垄断难禁止
国内《反垄断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角逐。”并在第五章专门针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角逐,列举了多种应当禁止的行政垄断的情形。第五十一条则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推行排除、限制角逐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置的建议。”
好像从理论层面考察,立法已经十分完备, 但仔细推敲,仍存在很多不清楚和疑问。第一,对推行行政垄断的主体规定不明。“行政机关”是不是包含代表中央政府的行政机关,地方立法机关是不是包含在行政垄断的主体之内,法律均未说明。第二,对行政垄断行为的范围规定不明。“授权”行为是不是是滥用行政权力,串通招投标的行为是不是违法,也没法律限制。最后,对反行政垄断执法成效规定不明。“上级机关”具体指哪一个机关;有无立案、调查、裁决、究责等有关程序;反垄断法执法机关的“处置建议”到底具备何种效力?有关法律的模糊界定,使得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总是很难落实。
(二)角逐机制没有,资源配置不合理
社会资源本应是全民一同平等地享有些,而合理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以达到功用最大化的最好渠道便是引入角逐机制。
自然垄断行业却凭着政府的保护,独享着一些要紧资源的所有权,美其名曰“特许经营权”,从而排除去角逐。在这类范围,企业有着100%的市场份额――缺少角逐,企业便缺少重压和动力去减少本钱,以致行业本钱居高不下,生产效率低下;利益驱动,使得他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角逐和损害买家的利益,如强迫买卖,拒绝买卖,索取不适当的垄断高价,拟定不公正的格式条约等等。如此一来,纵使自然垄断企业合法地维持着垄断地位,却滥用合法权利排除限制角逐,没办法达成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也没办法达成真的的公平正义,经济得不到进步,法治也很难贯彻。
曼昆在其书中也提到,自然垄断行业得以持续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学会着重点资源的所有权且此行为受政府保护――这符合其经济学上的合理性。而在法律层面,自然垄断也因其经济学上存在的合理性而被整体纳入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范围。可是,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国内就能照搬西方的经验,而不考虑国内自然垄断独有些特点和日益凸显的问题了呢?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自然垄断行业就能据此独霸资源,控制市场,完全不受法律的规制了呢? 答案当然是相反的。不过,要解决这类棘手的问题,须先从探索其缘由入手。
4、自然垄断行业问题产生是什么原因浅谈
(一)立法层面
国内现行《反垄断法》整体回避了对自垄断行业的法律规制,只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角逐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然而,与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自然垄断不同,国内的自然垄断行业有其独具特点――存在着多种性质不一样的垄断形态,也由此形成了很多问题。因此,法律不应当毫无限制地完全承认自然垄断的合法性,相反, 自然垄断应成为反垄断法的特殊规制对象。
(二)执法层面
上文已经提出,即便立法已对行政垄断作出了有关规定,在实质执法中却常难落实。这与国内的反垄断执法机关到今天还未能完全独立于行政机构也有肯定的关系。现在国内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如发改委、商务部等,都不是相对独立的规制机构,而是隶是国务院,要对国务院负责。国务院事实上是最大的规制机构。而政府在对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时,总是会以维护现有国有垄断经营者的利益为首要条件。因此,执法机构的角色,决定了其偏袒本行的国有垄断经营企业是势必的。
(三)路径依靠
国内的自然垄断来自于旧有些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多种形式相混合的垄断形态。各种力量相结合,扭曲了自然垄断性行业经营的合理性,也致使了法律规制的低效率。譬如,自然垄断企业会借助其独占地位进行强制买卖,侵害买家利益等,无锡尚德为达成产业的垂直整理,出手并购下游的硅片企业,企图达成从材料到生产到销售的一体化。然而也恰恰是在这一年,20世纪初规模最大的全球金融危机开始爆发,无锡尚德进行投资并购的同时却没好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基础为其提供财务上的帮忙。在市场硅片价格常见下跌的同时,尚德电力自己生产的硅片因为要考虑并购本钱,在价格上反而高于市场价,也就是说,这一并购手段没为无锡尚德带来本钱优势,反而增加了财务负担和本钱重压。
3、投资失利
09年11月,尚德将此前建设的薄膜电池厂,正式转为晶硅电池厂。但尚德薄膜电池转换效率只有7%,远低于美国同行11%-12%的水平。2010年被叫做光伏行业“比较赚钱的一年”里,而正是在市场形式大好的这一年,因为尚德电力对于市场的估计失败,导致两次巨大的投资失利,致使了尚德这一年不只未能盈利,反而出现亏损。如此的调整,直接致使尚德电力2010年第二季度净亏达174亿USD。而失去控制于薄膜电池投资的同时,尚德也失去控制于晶体硅的投资。
从以上的剖析中可以看到,无锡尚德的业务层策略决策有两个鲜明特征,目光短浅和超前估计,从采购合同,没预期到将来硅片价格的走势,到薄膜电池的竹篮打水一场空,都充分说明了以上两点。有了明确的策略方向,还要需要正确的策略决策。因此策略本钱管理在这一块有哪些用途在无锡尚德上可以体现,在企业获得一定量的进步后,仍不可以盲目,对于策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策略本钱管理有哪些用途不可估计。
3、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以来,国内市场经济从传统密集型企业转向新兴产业的趋向越发的明显和迫切,“策略性新兴产业”这个极具中国特点的名词成为了各大创业和转型的方向和目的。在涌入这块处女地的同时,没明确的进步方向、持续资金的匮乏、财务管理系统的不完整等等自己和外部问题,致使策略性新兴产业在角逐愈加激烈的同时,没办法完成我们的持续经营,很多小公司消亡在“走向成功”的路上。就算以无锡尚德如此的在某一范围处于龙头企业的优等生都没办法赦免,怎么样在激烈的角逐形势下通过策略本钱管理避免风险,打造健康的财务管理系统,树立正确的策略定位,获得收益和进步是经营者们需要考虑的。(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