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险监管近况及存在的问题

点击数:810 | 发布时间:2025-07-17 | 来源:www.jxgczl.com

    1、国内保险监管近况

    现在国内没成型的市场退出方面的法律法规,到今天国内保险市场上没一家保险公司由于经?I不善或违规经营等问题被强制退出保险市场。处罚力度方面国内保监局态度温和。在监管职能方面,中国保监会同时承担着引领行业进步和加大监管、防范解决风险的双重职责。保监会在履行监管职能的同时参股于多家国有保险公司,比如新华保险。这种规范安排使得保监会同时具备保险业监管人和出资人的双重身份,也就是说要在保证经营效率的同时保证市场稳定。这就致使保监会于其他国家部委部门的目的之间存在冲突。

    2、国内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在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下,国内的保险监管面临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目前以下方面。

    (一)未打造市场退市机制

    是不是拥有健全的市场退出机制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程度的一个指标,也是保证有效监管的一个尤为重要的规范条件。现在国内保险业已经进入飞速发展阶段,但没一家保险公司因经营困难、管理混乱、偿付能力紧急不足而退出市场,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考虑到强制关闭保险公司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本钱,也不愿强制保险公司退出市场。没市场退出机制,就会形成政府对保险企业的隐性担保,让保险公司有恃无恐,以越大越安全的投机理念,盲目增资扩建,违规经营。

    (二)在保险监管体系中,保险行业协会有哪些用途没得到充分体现

    保监会作为政府部门不只肩负着规范保险市场、防范风险的任务,而且还承担着促进保险市场进步、提升保险公司国际角逐能力的任务,在这种双重任务和目的条件下,监管成效势必会遭到影响。尽管保监会设立派出机构,不断健全组织体系,但派出机构都设置在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很难学会基层保险业的运作状况,监管水平与效率较低,而且存在部分监管真空。在保监会的监管遭到肯定限制时,发挥行业自律用途是一种有效的监管补充方法,然而,国内的保险行业协会成立时间较短,社会地位和行业地位不高,权威性不够,现在在保险监管中发挥有哪些用途不大。

    (三)违法查处不严

    监管机构对一些较为常见的违规行为没进行严格的处罚和移交。面对违规行为,因为考虑很多矛盾、利益等原因,监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时优柔寡断,另外,保险公司是大型金融企业,所以难免实力强大,基础深厚,资金实力强大,需要要以相当的权利来制约才能奏效,普通的违规处罚丝毫起不到警示有哪些用途。譬如保险市场上有禁不止的非法减少费率现象,就是由于处罚手段不可以让保险公司引以为戒。

    3、健全国内保险监管规范的建议

    (一)完善保险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国内保险监管部门要打造即合适国内国情,又符合市场经济基本需要的保险机构退出机制,确保保险人公开、公平、公正,按规定程序完成推出过程,到今天国内还没打造市场退市机制,所以要按部就班,先设立退市条件地方试点,权衡退市带来的社会本钱和政府负担,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下一步的部署,合理解决和妥善处置保险机构退出给社会带来带来的各种各样的风险和矛盾,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保险机构退市机制,在理论上和思想上创造有益于退市条件的外部环境,健全风险处置和救济规范,在风险辨别和预警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提首要条件出具体处置策略。

    (二)打造健全的监管法律规范

    国内的监管法律规范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健全。第一,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推行细节。《保险法》明确了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原则和监管职责,增加了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方法和手段。监管部门应结合实质,对这类监管方法的运用做出具体规定,在有关范围特别是薄弱环节落实加大监管的手段,以切实发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哪些用途。第二,要进一步优化现行立法机制。中国保监会在拟定监管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愈加注意征求保险企业的建议,增强保险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应当愈加重视加大与买家和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尤其是要充分听取买家的建议,涉及买家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要通过网站、媒体发布会、听证会等适合的方法征求社会建议。

    (三)培育自律机制,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除去保监会作为政府监管部门以外,要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业监管的肯定用途,将行业自律纳入保险监管的体系。在成熟的保险市场,保险企业的重心在于保单的设计、保费的厘定、偿付能力的计算、风险的管理和控制等,而在不成熟的保险市场,保险公司总是忽略偿付能力的计算及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总是以保费收入为出发点,将重心放在营销,盲目追求市场份额、引发恶性角逐。在市场行为监管中,行业协会较政府监管部门具备独特的优势。行业协会并不是政府部门,而是民间团体,具备较强的亲和力,而且行业协会与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均无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是政府监管的要紧辅助方法。为了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有哪些用途,保险监管部门第一应当在《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综合性法律法规中赋予行业协会肯定的权利,逐步提升行业协会在社会上的公信度,使其具备肯定的权威性。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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